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「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」


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4/03/14(五)止
申請方式:請於114年2月12日至114年3月14日送件至新北市樹林高中教務處收(地址: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)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以上原住民獎學金」(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
一、申請資格︰
(一)具原住民身分,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。
(二)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(三)當學期(113學年度第1學期)無記過以上處分。

二、本獎學金申請時,申請標準如下:
(一)學業優秀獎學金:113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。
1.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):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發給新臺幣(以下同)8,000元整。
2.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)或私立大專院校: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發給1萬元整。
3.就讀國內外研究所: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碩士班發給1萬5仟元整,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亦同。但公費留學、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。

相關條件及申請說明資訊與申請書請詳見網站:
https://www.edu.tw/helpdreams/Grants_Content.aspx?n=11EFF33070D6DF4B&sms=931FF851D2FB2128&s=FF87AB3AC4507DE3

聯絡資訊:02-29603456 分機2662